2020-07-30 林小編 廣州陽溢財稅
受理、審(shen)批氣瓶、移動(dong)式壓力容器充(chong)裝單(dan)位許可(ke) (氣瓶充(chong)裝許可(ke)變(bian)更(geng)申(shen)請(單(dan)位更(geng)名、地址變(bian)更(geng))).
法定(ding)辦結時限:30 ( 工(gong)作(zuo)日 ).
特別(bie)程(cheng)序(xu):實(shi)地核(he)查,專家評審(shen),技術審(shen)查
具有法定資(zi)格(ge);
取得政府規劃、消防等有關部門的批(pi)準(zhun);
有與氣(qi)瓶、移(yi)動式(shi)壓力容(rong)器充裝相(xiang)適應的符合相(xiang)關安全技術(shu)規范的管理人員(yuan),技術(shu)人員(yuan)和(he)作業人員(yuan);
有與充(chong)裝(zhuang)介質種(zhong)類相適應(ying)的(de)充(chong)裝(zhuang)設備,檢測手段,場地廠房,安全(quan)設施和一定(ding)的(de)充(chong)裝(zhuang)介質儲存(生產(chan))能力和足夠數量的(de)自有產(chan)權氣(qi)瓶;
有健(jian)全的質量管(guan)理體系和(he)安全管(guan)理制度(du)以及緊急處理措施(shi),并且能夠(gou)有效(xiao)運(yun)轉(zhuan)和(he)執行;
充裝(zhuang)活(huo)動(dong)符合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,能夠保證(zheng)充裝(zhuang)工作質量;
能夠對氣瓶使(shi)用者安(an)全使(shi)用氣瓶進行(xing)指(zhi)導,提供服務。
1、氣瓶(移動式壓力容(rong)器)充裝(zhuang)許可證(zheng)補辦、注銷申請表
01、受理
辦理結果
1.能當場受理或通(tong)(tong)過當場補正達到受理條件的,直接進入受理步驟,出具(ju)受理通(tong)(tong)知書;
2.根據一次(ci)性(xing)告知(zhi)通知(zhi)書(shu)內容進行補正后達到受理條件的,出具決定受理通知(zhi)書(shu);
3.收(shou)件之日(ri)起5個工作日(ri)內未收(shou)到(dao)一次(ci)性告知通知書的,從(cong)收(shou)件之日(ri)起即為受理(li)。
審查標準
1.核對申請(qing)人是否符合申請(qing)條件;
2.依據辦事指南中材料清單(dan)逐(zhu)一核對(dui)是否齊(qi)全;
3.核(he)對每個材(cai)料(liao)是否涵(han)蓋材(cai)料(liao)要(yao)求中涉及的內容和要(yao)素;
4.核(he)實提(ti)交材料是否符(fu)合法(fa)定形式(shi)。
02、審查
辦理結果
提(ti)出初(chu)步(bu)意見,轉(zhuan)入(ru)決定步(bu)驟。
審查標準
1.審核材料是否提交(jiao)齊全、符合法定形式;
2.審(shen)核(he)材料(liao)內容(rong)是否符合法律(lv)法規及相關規定。
03、決定
辦理結果
1.申(shen)請(qing)符(fu)合法律法規(gui)及(ji)相(xiang)關規(gui)定的,準予行政許可;
2.申(shen)請(qing)不符(fu)合(he)法(fa)律法(fa)規及相關規定的,不準(zhun)予行(xing)政許可(ke)。
審查標準
復核審查(cha)步驟階段提出(chu)的初步意見與提交材料情況是(shi)否相符。
04、制證
辦理結果
《氣瓶(移動式壓力容器)充裝許可證》
送達方式
文件交換(huan)至政務服務中心窗口
05、送達
辦理結果
1.準予(yu)行(xing)政許可的頒發《氣瓶(移動(dong)式壓力容器(qi))充裝許可證》;
2.不(bu)予行(xing)政(zheng)許(xu)可的頒發《不(bu)予行(xing)政(zheng)許(xu)可決定書》。
送達方式
窗口領取(qu)、代理人送達(da)(da)、委托送達(da)(da)、公告(gao)送達(da)(da)、郵寄送達(da)(da)